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1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
˙開國紀念日(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至111年1月2日星期日)
˙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日)
˙和平紀念日(2月26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一)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2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二)
˙端午節(6月3日星期五至6月5日星期日)
˙中秋節(9月9日星期五至9月11日星期日)
˙國慶日(10月8日星期六至10月10日星期一)
二、上述期日本所暫停受理各項業務,請市民避免於連假期間至戶所洽公,以免徒勞往返。
三、如有辦理結婚登記需求之民眾,建議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