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109年1月1日起推出「愛心大平台新住民關懷計畫」醫療補助服務,只要居住本市之新住民,結婚後首次入境六個月尚未加入全民健保前,因意外或罹病,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者,可到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醫療補助以減輕經濟負擔,新住民可自醫療補助原因發生後或醫療費用單據開立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由本市受理戶政事務所辦理審核及撥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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