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所公告內容

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於10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標題
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於10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內容

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於10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公告日期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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