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08年3月18日新北民戶字第1080418458號函、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及新北市政府門牌編釘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門牌整編範圍:中央路4段321巷24號、中央路4段325巷1號、中央路4段325巷2號門牌。
二、本公告及整編範圍內之新舊對照表、對照圖,將張貼於本所公布欄、網站,請逕予參閱。
三、公告處所:本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祖田里辦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