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土城區福寧街至中央路4段271巷間之道路」命名為「新福街」。
依據:
一、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
二、新北市政府道路命名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本市土城區福寧街至中央路4段271巷間之道路,業於114年3月20日召開協調會完成道路命名為:新福街
(道路長度約310公尺、寬度12公尺)。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道路命名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道路命名由戶政所邀集相關機關、里長及民意代表實地勘查,並召開協調會,決定道路名稱⋯⋯⋯··。」
同要點第6點規定,戶政所確定道路名稱後,於相關戶政所、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公告欄公告15日後,陳報民政局審查。
三、檢附旨揭道路位置略圖1份。
四、公告期間:114年3月21日至114年4月4日。
五、公告處所:本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頂福里辦公處、頂新里辦公處。
六、倘有疑問,請洽本所承辦人:廖宏裕、聯絡電話:(02)22605640分機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