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所公告內容

【轉知】內政部公告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
標題
【轉知】內政部公告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

內容

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

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一)冠配偶性登記

(二)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

台內戶字第1140244593號公告.jpg


公告日期
2025/12/01

回公告列表